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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重要訊息-110-2高三期末考考程表變更事宜 |
發布日期 |
2022/4/24 |
發布單位 |
教學組 |
點閱次數 |
857 |
詳細內容 |
試場規定:
一、因應防疫需求,本校高三之期末考原定5/3-5/4舉行,權衡畢業成績作業與學生健康安全,高三期末考變更為5/3一日全數考畢,其餘四日為線上上課。
二、學生應依考試規定時間入場,逾時15分鐘以上,不得與試;每節考試開始30分鐘後,才准予交卷出場。
三、請同學務必遵守試場規則,考試中請勿使用手機、平板電腦及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最好先將電池拔出、關機或關閉鬧鈴功能,以確保不會發出聲響。
四、本學期所辦理之定期考試,因公假、患重病或遭重大事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因病缺考,於缺考隔日起3日內繳交健保局特約醫療院所開立之請假證明文件並需經教學組與科任老師雙方核准辦妥補考事宜,於3日內安排課餘時間補考缺考科目完成,方得補考。
五、補考申請以事前或當天辦理為原則,未事先至教學組報備而擅自缺考者,不予安排補考,其成績一律以零分計算。
六、依本校進修部考試規則,無故未自行主動辦理補考程序或缺考者,該科以零分計。
七、本次考試作文科文字文長縮短為300字以上,最後一節專業科目考科有2科之班級,考試時間為60分鐘(10:20止)。
八、因應防疫需求,有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之同學,不克參加需申請補考者,按補考申請規則,備妥居隔證明即時告知。
※上述第三點,因病缺考住院,本人無法於缺考隔日3日內完成請假事宜,方得延展至出院隔日起3日內辦理,惟須檢附完整住院證明文件方得延展。手機、手錶等物品如於考試期間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者,視同違規處理,請務必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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