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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
發布日期 2022/2/10
發布單位 學生事務組
點閱次數 778
詳細內容

本市所轄屬高中職、國中僅開放戶外操場、戶外運動場 等 (與教學區緊鄰且無獨立動線者除外),惟不開放遊具設施及具接觸性運動設施設備;國小均不開放。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2月7日新聞稿,運動、唱歌、拍照(含畢業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維持須戴口罩。

 

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 確實遵守「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如出現發燒、咳嗽等COVID-19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班), 並儘速就醫,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個人衛生

1、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上學前先量測 體 溫,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等疑似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2、開學前二週,應落實入校(園)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額溫〈37.5℃;耳溫〈38℃),開學二週後師生應持續於入校前量測體溫並記錄,入校時以智慧感溫儀(如熱像儀、額溫槍)量測體溫。 3、在校期間應落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遵守咳嗽禮,且除用餐、飲水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二)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1、每日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

2、學校學生交通車與幼童專用車加強車內清消,且應造冊並落實固定座位。

3、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

(三)學校及幼兒園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 「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四)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使用隔板入座、 不得併桌共餐且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另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 相關措施辦理並落實自主查核,教育局將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滾動修正並函知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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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