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大會會徽(logo)設計甄選競賽
一、目的:
為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實習、發揮學生多元才華、展現技藝教育卓越成果、提升技職教育教學成效、擴大技藝競賽參與層面,公開甄選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02學年度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大會會徽(logo)之設計圖案。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松山工農)
三、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2年5月17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作品規格:
(一) 大會會徽(logo)圖檔格式
1.尺寸大小:不得超過A4(210×297mm)
2.檔案格式:向量圖檔(AI、CDR等)
3.解析度:300dpi
4.色彩:CMYK模式(需對標準色詳列色彩比例)
(二) 圖樣及主題必須符合臺北市主辦102學年度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工科競技展才藝,北都薈萃聚群英」之競賽主題。
五、參加對象:
全國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在籍學生(含綜合高中專門學程學生)及一般公私立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在籍學生。
六、甄選須知:
(一) 以個人為單位受理報名參選,每人限參賽作品1件。
(二) 作品以電腦繪圖軟體製作,並以標準製圖法與尺規繪製。
(三) 作品以「彩色稿」繳交,以單面平面設計為主,並以描圖紙覆蓋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請附電子檔並可修改,加附TIF檔)。
(四) 作品設計理念說明包含圖形意義、色彩涵義,字數在300字以內。
(五) 參選作品需屬原創,未曾發表,且無抄襲仿冒情事。
(六) 作品正、反面或其餘參賽文件中之文字圖樣內,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七、送件方式:
請將設計完稿作品、報名表等電子檔燒錄光碟後,將光碟與彩色稿完稿作品、報名表等一併以郵件掛號方式(或專人送達)寄至:1106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36巷15號臺北市立松山工農學務處收。
送件時並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 請於送件作品之包裝外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02學年度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大會會徽(logo)設計甄選」字樣。
(二) 如遇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符,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將不另行通知。
八、評選標準:
(一) 理念表達40%:是否足以展現臺北市主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02學年度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工科競技展才藝,北都薈萃聚群英」之競賽主題。
(二) 創意30%:構圖是否有原創、獨特性。
(三) 美感30%:整體設計美感,配色是否和諧、符合設計之意涵。
九、活動獎勵:
獲選第一至第三名者依續發給獎金分別為5000元、3000元、2000元(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及獎狀乙紙;佳作若干名,發給獎狀乙紙。
十、得獎公布:
於102年6月10日(一)前於松山工農網站(http://www.saihs.edu.tw)及102學年度工科競賽網站公布獲獎名單,並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02學年度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頒獎典禮頒發第一至第三名獎金及獎狀,獲選佳作學生獎狀寄交就讀學校轉發。
十一、 洽詢聯絡:
臺北市立松山工農 聯絡電話:(02)2722-6616 傳真電話:(02)2345-2383
聯絡人:學務主任卓振至(電話分機301)或學生活動組長陳文元(分機331)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凡報名參加甄選者,即視為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實施計畫所述之各項規定。
(二)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三) 獲獎作品需同意辦理單位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要求修改、使用、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並願將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承辦單位。
(四) 請參賽者妥善包裝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五)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臨摹他人情事者。辦理單位如發現參賽者有違反本實施計畫所列之規定,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六) 近三年工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大會會徽如附件一,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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