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圖書館陽明山中山樓LOGO標誌及文創商品設計甄選要點 |
壹、 甄選緣由 |
民國54年政府爲紀念 國父孫中山先生百年誕辰及宏揚傳統文化,因而興起建造一座具有國際級水準,又兼能表現傳統文化意象的大型會議場所之構想,嗣邀請名建築師修澤蘭女士,負責建築設計與空間規劃等事宜,自54年10月2日動工至55年11月6日竣工,總計僅耗時13個月,即完成如此壯闊瑰麗的一座大型宮殿式建築。中山樓可謂國內目前少數能代表中國傳統建築藝術,與中華文化精神象徵的重要文化資產。 |
然長久以來中山樓係國家元首接待重要賓客的場所,同時亦為國民大會的專屬議場,也因此一直披著神秘的面紗,而給一般人高不可攀、不可親近的印象。隨著國民大會步入歷史、民主意識的抬頭、國民旅遊風氣的盛行以及中山樓在94年被指定為臺北市市定古蹟,本館為了讓更多的民眾認識中山樓並行銷中山樓,特別透過此一公開甄選之方式,廣徵各界創作「中山樓LOGO標誌」及「中山樓文創商品」。LOGO標誌及文創商品力求簡單、深寓意涵,且兼具視覺美感,使民眾能清楚辨識中山樓,進而帶動參觀中山樓人潮,同時提升本館中山樓品牌形象。 |
貳、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圖書館 |
參、 活動對象
一、參加對象:居住於台灣之中華民國國民,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歡迎投稿。 |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包含「LOGO標誌設計」或「文創商品設計」項目合計至多2件為限,請獨立設計,並將作 品一案一檔案夾方式郵寄(若屬同一作者則可合併郵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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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陽明山中山樓LOGO標誌設計項目
一、設計需求
(一)作品主題:以本館陽明山中山樓典藏、展示、教育推廣和服務內容等特色為主題,並創作出具創意且辨別度高的LOGO標誌。 |
(二)圖樣:設計標章需包含易辨識性、醒目性、美觀性及創意性。繪製15 cm×15 cm及2 cm×2 cm之Logo標誌彩色稿乙式,並將圖檔輸出列印乙份,列印規格為A4大小。 |
(三)設計圖稿提供方式:不可使用手工稿,圖檔規格AI檔及jpg檔(像素1200×1200,600dpi以上)。 |
(四)參賽作品之設計,須考量便於放大和縮小,應用於識別標章貼紙印製、製作時,能明顯識別,以便於未來之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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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日期及流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
(二)報名方式:將設計圖稿及圖檔(含作品光碟)、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請貼於報名表背面,詳見附件一及二)、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詳見附件五),一併掛號郵寄至本館陽明山中山樓管理所,缺漏者不予評審。(郵寄地址:臺北市北投區陽明路二段15號,國立臺灣圖書館陽明山中山樓管理所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中山樓LOGO設計甄選」)。 |
(三)得獎作品擇期對外公告揭曉,並公告於「國立臺灣圖書館」網站 (http://www.ntl.edu.tw),且專函通知得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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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陽明山中山樓文創商品設計項目
一、設計需求
(一)作品主題:以本館陽明山中山樓典藏、展示、教育推廣和服務內容等特色為主題,由參賽者自行尋找題材進行創意商品設計。 |
(二)商品形式與材料:形式不限,但材料須能不受硫磺影響。 |
(三)設計圖稿提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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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選報名日期及流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
(二)報名方式:將設計圖稿及圖檔(含作品光碟)、報名表(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請貼於報名表背面,詳見附件三及四)、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詳見附件六),一併掛號郵寄至本館陽明山中山樓管理所,缺漏者不予評審。(郵寄地址:臺北市北投區陽明路二段15號,國立臺灣圖書館陽明山中山樓管理所收,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中山樓文創商品設計甄選」)。 |
(三)設計圖稿提供方式:
1.A3表板乙份,以四張為限,請貼黏至3mm封扣板或珍珠板上,其包含產品設計概念說明、使用情境說明、3D模擬圖、三視圖、尺寸標註…等,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下任何姓名、學號、學校等個人相關資訊。 |
2.電子光碟乙份,內容包含A3表板Pdf或JPG檔、作品圖JPG檔至少3張,解析度300dpi。繳交作品圖檔,請以「平面圖」、「立體圖」或「3D透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及包裝正面、側面外觀,所有電子檔檔名請清楚的註明作者名稱、檔案內容,如王小明-A3表板電子檔、陳小美-平面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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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複選收件規定
(一)通過初選者名單於103年4月19日公告於本館網站,並由本館通知作者(代表人)。 |
(二)複選送件需於103年5月18日以前掛號郵寄至本館陽明山中山樓管理所,內容包括:
1.作品模型:一份,需依初選作品設計圖以1:1比例製作為實體作品,具體表現作品特色,並讓評審委員易於瞭解為主。 |
2.作品設計圖之光碟一片:請將設計圖與說明呈現在A1版面(提供JPG 圖檔與原始檔),該設計圖應與繳交之模型相符。光碟設計圖之檔名,請以該作品之參賽者/隊伍名稱儲存。 |
(三)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參賽者於寄件後請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
(四)入圍者模型完成品於寄送時,請妥慎包裝,承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或無法參賽,不延長收件時間或另行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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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得獎作品擇期對外公告揭曉,並公告於「國立臺灣圖書館」網站 (http://www.ntl.edu.tw),且專函通知得獎人。 |
陸、 重要時程
一、 LOGO標誌及文創商品收件截止日期:103年3月31日。
二、 LOGO標誌評審日期:暫定103年4月15日以前完成。
三、文創商品初選評審日期:暫定103年4月15日以前完成。
四、初選結果公告日期:暫定103年4月19日。
五、複選作品收件截止日期:暫定103年5月18日。
六、文創商品複選評審日期:暫定103年5月30日以前完成。
七、若投稿件數踴躍將彈性調整上述評審及收件日期,並另於本館網頁公告。 |
柒、 評審方式
一、 陽明山中山樓LOGO標誌
(一) 評審作業:由本館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作業,評審出前三名作品及佳作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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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比重 |
設計理念 |
30﹪ |
設計理念、創意及整體造型 |
30﹪ |
美感或美觀性 |
20﹪ |
應用性 |
20﹪ |
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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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陽明山中山樓文創商品
(一) 評審小組:由本館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作業。 |
(二) 評審作業:
1.第一階段評審初選: |
由評審小組評審初選至多20件作品晉級複選(總平均分數75分以上者始達合格標準,至多錄取前20件),並於本館網站公告複選名單。 |
2.第二階段評審複選: |
由本館另行聘請評審委員就初選入圍作品進行評審,評審委員就各評審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評審出各前三名作品及佳作五名。 |
(三)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說明 |
比重 |
主題性 |
創作品詮釋意涵、適切度及故事性 |
30﹪ |
原創性 |
創意度、獨特性及設計美感 |
30﹪ |
商品化 |
可行性、選材運用、生產開發時程、成本及銷售潛力 |
40﹪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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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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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獎勵方式
一、獎項及獎品
(一) 陽明山中山樓LOGO標誌項目
獎 項 |
獎 勵 |
第一名 |
頒發設計費貳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
第二名 |
頒發設計費壹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
第三名 |
頒發設計費伍仟元禮券、獎狀一面 |
佳作五名 |
頒發設計費壹仟元禮券、獎狀一面 |
(二) 陽明山中山樓文創商品項目
獎 項 |
獎 勵 |
第一名 |
頒發設計費參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
第二名 |
頒發設計費貳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
第三名 |
頒發設計費壹萬元禮券、獎狀一面 |
佳作五名 |
頒發設計費貳仟元禮券、獎狀一面 |
入選獎 |
頒發獎狀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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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人及以上之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三、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依所得稅法需預先扣繳10%稅金。未超過兩萬元者不需預先扣繳,但仍需申報所得稅。獎品應付之稅款,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四、作品題材不符或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
玖、 注意事項
一、 參加本活動之得獎作品,本館得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有權透過任何媒體進行出版、展覽、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修改或於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之行為,且使用方式與次數均不受限制,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 LOGO標誌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本館所有,得獎者需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修改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不另致酬,相關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如附件五。
三、 文創商品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歸創作者,但本館得擁有文創商品得獎作品之各項著作財產權及為期五年之商業性利用權,其對價已包含於授權金中,授權其間本館可授權第三方使用,相關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如附件六。
四、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參賽者須確認作品無侵占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疑慮。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法令規定,除取消參賽資格外,本館將追回得獎者獎金、獎狀,同時公告取消得獎資格。如有任何糾紛或爭議,參賽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五、 參賽者如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評審結果者。本館將以棄權論,不另行通知。
六、 所有參賽作品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七、 參賽者必須絕對遵守比賽所有規範及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守交件時間或比賽規範而遭淘汰者,絕無異議。
八、 若參賽作品不符合活動之需求,獎項得從缺。本館有採用參賽作品為活動宣傳之決定權,以及對得獎作品有修改要求權。
九、 得獎者資料以報名表填寫內容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本館將不負責。
十、 得獎作品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本館之應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十一、 報名參賽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本館陽明山中山樓網站(http://www.ntl.edu.tw/mp.asp?mp=13)活動訊息為準。 |
關於本活動的任何問題或疑問,請來信指教!
來信請聯絡:[email protected],
或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至17:00來電,
聯絡人:國立臺灣圖書館陽明山中山樓管理所
承辦人:楊組員忠記 電話:(02)2861-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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