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附帶決議:「各級學校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安排至少1小時的愛滋教育時間。」 為增加學校教職員生對愛滋病的正確認識,請學校積極辦理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相關課程、講座或活動,以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