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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臺北市113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計畫
發布日期 2024/8/30
發布單位 學生事務組
點閱次數 63
詳細內容

 「臺北市113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比賽資格 1、臺北市立案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含外僑學校,不含 特殊學校):符合各比賽類別及組別之參賽資格者, 均得報名參加初賽,不得越區報名。 2、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依據「高級中等以 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8條規 定「依本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 生,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均得 報名參加初賽。 3、特殊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海外臺灣學校:得依 照各比賽類別及組別,逕向決賽主辦單位報名參加決 賽。

(二)比賽組別 1、高中職組: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高中及高級職業學校 (含完全中學高中部、進修學校),或五專一、二、 三年級,或七年一貫制大學一、二、三年級。 2、國中組: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含高中附設國 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補校。 3、國小組: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

(三)報名日期:113年9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月16日 (星期一)下午11時59分止,並同時關閉登記報名系 統。

(四)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登記報名,未上網報名者不得參賽。 2、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於上網報名時請逐欄、逐 項填寫,報名表經校內核章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 清冊上傳系統,逾時不予受理(無須寄送紙本報名表 至承辦學校)。

(五)報名資料 1、登記報名應上傳資料: 63 (1)報名表一式1份(需經學校核章)。 (2)報名清冊1份(由報名清單、劇本授權書及切結書3 個檔案組成,請依序合併為1份檔案上傳)。 2、劇本、語譯及大綱上傳:請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 一)上午9時至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將劇 本、語譯(非國、臺語之劇本須翻譯為白話文)及大 綱合併為1份電子檔,於網路報名系統上傳。 (六)比賽日期、地點及報到注意事項 1、日期:113年12月4日(星期三)起。 2、地點: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3、報到時應繳交資料: (1)參賽者與候補者個人照片(以近期六個月內為原 則)。 (2)蓋用學校印信之參賽者名冊。 (3)劇本、語譯及大綱書面一式8份及電子檔(光碟)1 份。 (七)領隊會議時間訂於113年11月5日(星期二)辦理,相關 資訊將另函通知,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派 代)。

三、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 (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學校 帳號請洽校內文書組,預設密碼參見報名系統研習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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