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3年8月28日海師培字第 113002063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各級學校強化與實踐海洋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教 育部訂定旨揭海洋鮮聞教材全國試用辦法。
三、教材試用辦法摘述如下:
(一)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教師完成教學後請填寫下列 試用表單:https://forms.gle/gLcJxL4HAwh2Q8Tv9
(二)113年度限額20位,如額滿將提早結束活動,詳細內容請 參閱附件。
(三)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周專員, 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2070、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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