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76800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精進食品中毒處理流程,並完善中央及地方 衛生機關辦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涉及通報、調查、採樣、 檢驗及處理之依循,爰彙整合併「食品中毒採樣操作手 冊」、「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食品、藥品、 化粧品及醫療器材檢體送驗注意事項」及「食品中毒病因 物質及原因食品判明標準」為旨揭手冊如附件。
三、旨揭手冊為衛生單位執行疑似食品中毒調查之依據,手冊 內之採樣流程及送驗注意事項等均非學校須配合事項,僅 供參考。有關疑似食品中毒通報及處理程序仍請依本局訂 定之「學校午餐標準作業流程」及「臺北市校園疑似食品中毒危機處理工作要領」辦理,請至本局網站「首頁/科室 業務/體育及衛生保健科/學校午餐相關業務/午餐相關規 定」下載。
四、原衛生福利部發布之「食品中毒採樣操作手冊」、「疑似 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及「食品中毒病因物質及原因食 品判明標準」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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