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局112年6月6日北市教綜字第1123048148號函「臺北市112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維護競賽教師參賽權利,請依競賽項目規定時間內報到,並請務必將旨揭相關訊息轉知參賽教師知悉。
三、參賽教師請惠予112年9月17日(星期日)公假參加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