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7月7日院臺忠字第1125014090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為因應極端高溫致使國民健康、勞 動條件及農漁業災害等影響與衝擊,綜整中央各部會於 「極端高溫災害衝擊對策研討會」發表之高溫災害跨域衝 擊推動對策,完成旨揭應處對策,函請相關單位依權責據 以落實推動,茲摘述其提出機關應處之高溫衝擊對策及作 為如下:
(一)高溫監控預警面向: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本(112)年6 月提供鄉鎮高溫預警燈號,供各單位依高溫預報資訊提 早進行各項防減災作業。
(二)健康面向:針對易受高溫衝擊之國民健康、傳染病防 治、弱勢族群關懷、校園、勞工勞動場所等調適措施,分述如下:
1、國民健康維護與弱勢族群關懷:擴大宣導預防熱傷 害、依「高溫熱傷害防治調適因應指引」加強預防高 溫保護措施,對易受傷害族群啟動關懷介入措施及提升醫療應變措施等。
2、傳染病防治應變:強化傳染病監測、優先藥物整備及 擴大衛教宣導。
3、校園調適:跨部會熱傷害預防教育宣導、戶外課程調 整措施、師生緊急傷病處理及學校建築導入綠建築設 計。
4、勞工勞動場所因應措施:建立網站專區、擴大執行高 溫勞檢,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高氣溫戶 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等規定,提供保護勞工 及危害預防等措施。
(三)糧食面向:推動減災及整備措施,包含提供預警資訊、 發展節能、節水新形態農業與食農教育、充裕糧食儲 備、掌握蔬果供應及強化各級政府及農民團體的災害應 變能力。
(四)生態面向:籌劃林火風險評估措施,包含精進林火風險 評估能力、加強宣導森林火災事宜,進行林道、山區營 地及重要道路兩旁枯枝落葉與草類等燃料移除工作及輔 導國有林周邊社區自主成立森林義勇消防隊等。
(五)能源面向:因應高溫用電劇增,穩定電力供應措施,包 含科技化對設備進行巡檢與維護及即時因應修復、強化 電網韌性及水力資源運用。
三、為配合「氣候變遷因應法」及本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 例,建構調適能力及推動本市調適行動,請貴機關參酌前 揭機關應處之高溫衝擊對策,依權管納入業務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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