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基本法第6條「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因應公民投票法將公投年齡下修至18歲,請各高級中等學校加強對學生宣導並落實政治中立,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