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3年4月9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1330031992號函辦理。
二、報名資訊:
(一)職稱: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
(二)資格條件:具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2年12月31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者。
三、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17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甄選名額:不限族別1名、阿美族1名、布農族1名,共3名。
五、工作內容:「協助教會推動族語學習」、「協助機關推動族語復振工作」、「語料採集及記錄」及「其他族語推動相關事項」等項目。
六、薪資待遇:
(一)薪資:月薪起薪為新臺幣(以下同)3萬6,00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並按年資及考核調薪。如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者,每月薪資加給2,000元;高級者每月薪資加給2,500元;薪傳級或優級以上合格證書者,每月薪資加給3,000元。
(二)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依實際到職月份比例計算)。
七、通過書面審查者,甫通知參加第2階段面試,面試訂於113年4月22日上午10時30分於原民會會議室辦理(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台北探索館5樓)。
八、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02)27206001分機28,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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