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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績優清寒獎學金(校內申請截止:112/9/20前)
發布日期 2023/9/14
發布單位 註冊組
點閱次數 316
詳細內容

相關報名方式及資訊請至該基金會官網報名 https://reurl.cc/kXy92G

 目的:為鼓勵雲林鄉親子弟「志學力行」成為社會傑出菁英,提供雲林縣籍誠樸奮發、品學優良並能適時照顧家境清寒之莘莘學子獎助學金,以激勵雲林菁英子弟更加力爭上游,且讓清寒學子得免於因家境因素而影響升學,締創「新雲林」榮耀。

 申請對象:

一、凡雲林籍鄉親子弟(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祖父母,憑身分證P字號驗證),就讀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在學學生(註:112學年度升二年級生),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二、本獎助學金之申請區分為「菁英學生」及「清寒學生」二組。

菁英學生組: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70分以下。德性、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受記過以上之懲處。

清寒學生組:學業成績(高中職生)總平均60分以上,德性、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受記過以上之懲處。

 首次申請表件:

一、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表件,若有表件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表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雲之鄉】獎助學金申請表(「菁英學生組」如附表一,「清寒學生組」如附表二,並應浮貼2吋半身近照1)。

()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左下角應註記『本影本內容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須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應檢具成績單: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生:就讀之高中職上下學期成績單。

()申請「清寒學生組」獎助學金者,應檢附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由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無效);申請「菁英學生組」獎助學金者,本項得免附。

()特殊證明文件:家庭成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或醫療診斷證明書影本(左下角應註記『本影本內容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600字稿紙撰寫個人成長/生涯規劃(略述家庭背景、未來讀書升學規劃及抱負…等,文長600字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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