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1.家境清寒高中(職)以上學生,且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
2.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擁有乙級以上證照或曾在全國性比賽中獲獎)或成績優異,且未來目標明確者。
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
4.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二、輔助內容:
1.經審核通過者,每月提供獎學金高中生(含專一、專二、專三)2,000 元,大專生(含專四、專五)5,000元,補助至大四當年 6 月為止。
2.採一對一方式陪伴輔導,每位小太陽安排志工導師關懷陪伴。
3.視個別需要提供學業、技藝及職能訓練等相關之諮詢與規劃協助。
4.申請技藝及職能育成費用補助並經審核通過者單次最高補助 50,000 元(因特殊原因提出說明,不在此限),四年總額不得超過 150,000 元。
5.補助期間,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有改善時,由學生主動提出,或秘書處評估後,並經委員會審議,得以調整補助金額或終止補助,使資源給更需要的學生。 因家庭經濟改善停止補助的學生,可繼續參加團體課程,若以人數計價之活動課程需自費,均不補助車資。
三、申請時間: 112年5月16日〜6月15日止接受申請(郵戳為憑)。
四、申請文件: 申請學生須備妥下列文件後,逕寄本基金會:
1.學生基本資料表。
2.家長同意書。
3.自傳。
4.推薦函。
5.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7. 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受獎證明、成績單等)。
五、申請方式:
1.學生自行申請。
2.學校老師推薦。
3.本會相關人員推薦(本計畫委員、後援會、秘書處、志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