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籍學生,未享有公費待遇者,母親為山西籍者之學生(限親生子女)。
二. 申請文件:能證明本身為山西籍或直系血親具有山西籍的有效文件、郵局或銀行帳戶影本、在學證明(學生證或當期註冊收據亦可)。
三.申請方式:備齊文件期限內繳交至註冊組。